蝶戀花遊覽車過彎明顯超速。記者林孟潔/翻攝 分享 facebook 蝶戀花遊覽車翻覆釀33死意外,士林地檢署今天偵結,針對司機是否過勞部分,是檢方這波調查重點。檢方指出,康育薰當天上午8點6分出門,遊覽車在晚間8點57分翻覆,扣除在武陵農場停留的3小時,駕車時間達9個半小時,認定康駕車時間違反規定,旅行社也未給康10小時以上的休息時間。另外,康育薰去年7月到蝶戀花旅行社擔任司機,工作期間最高連續出車天數為22天,其中2月1日至9日連續出車9天,確實違反勞基法規定。但檢方表示,康育薰連續出勤、超時駕車導致恍神疏忽未減速過彎,僅能為肇事可能原因之一,並非必然原因,多名證人指稱,康育薰駕駛過程尚稱平穩,沒有異常之處,對照行車紀錄器畫面,行車過程也沒有異常。在證據方面難以認定「可排除其他合理懷疑」,而處分起訴。康育薰曾在1月13日臨時請假2天,旅行社14、15日隨即讓康休假未出車。康2月10日也有休假,對照班表來看,旅行社在過年期間提供雙倍薪資給司機,期間也有多位司機請假未出車,蝶戀花則透過調派外車方式來因應,參照多位蝶戀花司機證詞,沒有積極證據證明康友被迫上工。蝶戀花遊覽車翻覆檢方今偵結,康育薰連續出車確實違反勞基法,但僅為肇事可能原因之一。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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